1U服務器機箱外殼的檢驗合格標準
一、產品面的定義:
1.A級面: 在產品正常工作狀態下,或產品開啟前門后,能直接正視到的表面(如機箱的正面、機箱的上面和機箱打開門板可見的面)。
2.B級面: 在產品正常工作狀態下通過旋轉或者要打開上蓋才能看到的面(如機箱的左右兩側和后面)。
3.C級面:除A、B級以外的面(如機箱的內表面等).
4.檢驗光線要求:45-60W的日光燈(照明光源與物件距離200-300MM);
5.外觀檢驗時視角:檢驗員與被檢工件水平成45度和90度角進行檢驗,并向垂直軸左/右做30度旋轉, 有多個面的部件,每個面按單獨的面進行檢驗;
6.外觀檢驗時間: 一般每個面檢驗時間為5秒(具體程度視檢驗面的復雜程度)
二、尺寸檢驗控制重點(以清風168B為例):
1.基座總寬度430MM±0.3MM; 尺寸影響:基座總寬度的尺寸將影響機箱整體的安裝和上蓋的活動松緊度;
2.基座底部與上蓋凸點導孔尺寸39MM±0.3MM, 尺寸影響:影響上蓋來回活動的松緊度;
3.上蓋總寬度430MM±0.3MM(相對內側尺寸426MM) 尺寸影響:影響上蓋來回活動的松緊度;
4.壓橋高度尺寸7MM
尺寸影響:對不銹鐵彈片因使用時沒有明顯手感;
注:所有尺寸在加工生產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各配件的累計公差。
三、外觀檢驗:
1.所有A級面不允許有任何的刮傷、劃痕和雜質(包括淺劃痕)
2.B級面允許有未傷底材的淺劃痕但單面數量不允許超過5條;
3.C級面不允許有深劃痕,對淺劃痕不限制;
4.把手位應無缺料刮傷,不刮手, 各部位銳角倒鈍,去除毛剌,以不刮手為準;
5. 各種表面處理顏色要求均勻一致,無目視色差;
6. 絲印部分無斷線、鋸齒凹凸不平、流油等不良現象;
7.外表面不做處理的板材不得有氧化、生銹、白斑等不良;
四、功能檢驗:
1.各配件組裝后間隙應合理及均勻;
2.上蓋活動應來回自如,并且各活動位應有相應的功能(如清風168的卡位);
3.各部件安裝后應無活動空間(如硬盤架不可以上下活動);
4.所有電子配件應保證通路,無短路、斷路和漏電現象;
5.所有配件應對照BOM表和圖紙;
五、特殊性能測試:
1.絲印的測試(耐化學性測試、3M測試)
2.涂層的測試(百格測試、耐化學性測試、硬度測試、厚度測試和色差測試)
3.相關電鍍件的測試(鹽水試驗)